发布文号: 冀建法[2008]45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扩权县(市)建设部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当前我省“五五”普法的重要工作任务。为发挥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奥运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建设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到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以“人文奥运与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突出重点内容,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要紧紧围绕“人文奥运与法治同行”的主题,以促进奥运安保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用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坚持做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三是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供水、公交、燃气、风景名胜区管理、物业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房屋拆迁、建筑节能为重点,加强有关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培养良好习惯,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四是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加强奥运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的宣传,实现奥运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走进社会生活、走进千家万户,让法制为奥运服务。
二、把握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要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二要加强重点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园、游园、风景名胜区、公交车站等群众聚集场所和人员流动场所的法制宣传,依法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四要把法制宣传活动与防范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五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行政执法相对人提供法律培训、咨询和法律帮助,努力承担起服务社会、稳定社会的功能,促进奥运安保工作的开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要以服务奥运,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原则,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将此次活动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相结合,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吸引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文奥运与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宣传工作做到基层,做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去,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省建设厅将此活动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并作为“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和“五五”普法年度验收的重点内容之一。请各部门将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形式、场次、措施、受益群众数量、实际效果等),分别于8月底和9月底前以传真方式报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孔朝伟 电话:0311-87904560
传真:0311-87902701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