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鸨一词对于经常看古装剧的人老说应该不陌生吧。在古代这也是一个职业,不过这个职业的形象不是很好,他们属于古代底层生活的人。在现代也有类似性质的人在充当这个角色,俗称拉皮条。很多人对于这个词应该也挺熟悉的,但是也有人不了解,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是拉皮条?
“拉皮条”是指以操控性工作者或者卖性者维生的人,他们通常以中介或代理人的身份,帮助委托的性工作者或卖性者寻找客户和作后勤,利用地位或关系来剥削性工作者和卖性者的个人营利。这些人也被俗称为“老鸨”、“扯皮条”、“鸡头”,女性称为“妈妈桑”或“妈妈生”,男性称为“龟公”,在台湾被称为“三七仔”。“拉皮条”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清朝时期的北京皮条营,当时人力车夫经常在周边地区揽活,去皮条营做这皮肉生意。久而久之,专在这周边转悠的人力车夫就被称为拉皮条的,再到后来,被引伸到替妓女拉客的掮客身上,于是“拉皮条”变成专用名词。
在世界很多国家,拉皮条是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通常涉及到剥削和人口贩运问题。但在一些合法卖淫的地区,如波兰、德国的部分地区和美国内华达州的部分地区,拉皮条也是违法的。拉皮条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道德和法律后果,还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拉皮条行为,并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和打击力度。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拉皮条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法律规定等因素。
总之,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拉皮条的判刑如下:
(1)一般情况下,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