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增值税是广泛征收的“流转税”。汽车在销售时计税。每有一次销售都会征收一次。增值税=计税基础×17%。
2.车辆购置税,是特定车子征收的“财产税”。汽车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流程时计税。只征收一次。车辆购置税=计税基础×10%。
3.汽车增值税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畴、征税对象都不同:
购置税是获得汽车后由汽车所有权人交纳的税金,选购、进口、得奖等,只需获得汽车所有权就需缴纳。
增值税是对汽车代理商销售汽车后征收的税金,针对的是汽车代理商。
4.政策有关:依据《中华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经营者选购自用应税汽车的,应当在选购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汽车的,应当在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得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汽车的,应当在获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金应当一次交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