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州、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齐)、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甘肃省(龙)、吉林省(吉)、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浙江省(浙)、江西省(赣)、广东省(粤)、云南省(滇)、福建省(福)
三、四个直辖市:北京、重庆、上海、天津。
四、五个自治州: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5、2个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